“代考”!被刑拘!

2019年6月3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通报,日前破获2起“二建”代替考试案,对涉案人员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考个证,考试经验分享平台 5月25日,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常德某学院开考。监考人员在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考生谈某林身份异常,便通知芙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对比核实发现,谈某林所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上的身份信息明显不符,经过进一步询问,原来谈某林是帮朋友王某代替参加考试。随后,民警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29岁的王某和28岁的谈某林是同一个建筑公司员工,两人私交较好。今年3月,因担心自己无法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王某便希望谈某林帮忙代替考试。碍于朋友情面,谈某林答应了。开考之前,王某为谈某林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将谈某林的照片“移花接木”到假的身份证,妄想蒙混过关。   考个证,考试经验分享平台 而且就在被抓获的当天,他俩的另外两名同事,也因替考被抓获。37岁的毛某锋代替42岁刘某兵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目前,2起代替考试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谈某林、毛某锋等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考行为入刑!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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