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二建可跨区域注册 实行统一合格标准

    好消息,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建允许跨区域注册:


    通知第十七条,明确提到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也就是说江浙沪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将实现通用,可以跨区域注册使用了。


    部分考生可能会有疑问:二建不是一直可以全国通用么?注意之前的全国通过是指二建注册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但并非可以跨省注册。这个通知的发布,可以去说二建跨省注册的一大进步。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推进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二、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相关管理权限。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六、建立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


    七、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八、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能。


    九、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十、打造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


    十一、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


    十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十三、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


    十四、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合作发展。


    十五、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十六、探索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和激励机制。


    十七、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八、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九、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


    二十、优化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


    二十一、创新医药产业监管服务模式。


    二十二、加强组织保障。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统一二建合格标准:


    通知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三地二建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在证书的通用性上、三地的就业选择上无疑是件好事。而2019年三地的二建合格标准还是不同的。


    江浙沪历年合格标准情况:

    上海:19年各科满分的60%切线;


    江苏:每年不同,低于各科满分的60%


    浙江:每年不同,低于各科满分的60%


    这次政策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20年江浙沪的二建考试合格标准会统一,一种情况是统一按满分的60%切线,另一种情况是三地共同决定分数线,然后继续每年波动、每年重新划线,三地的考生需要做好准备。


    前者的可能性相对大些,因为二建合格标准很多省都是从每年波动变为统一按“60%”切线,近些年“全国统一二建合格标准、允许全国注册”也一直有流传。

    而且上海已经实施一年“60%”切线,所以统一划到“60%”可能性比较大,但今年受疫情影响,也有可能为了鼓励大家学习,降低通过门槛。


    合格标准的提高只是眼前的烦恼,对于准备充足的考生没有什么影响,利好政策已来,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一次过考。


  来源:蜂聘 http://www.fengpin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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