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二建报名需提交核算检测报告 新增两省发布二建证书领取相关事宜

    昨天,宁夏二建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宁夏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中提到,2020年宁夏二级建造师报名人工审核要求: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宁的报考人员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的考生请准备好相关材料,抓紧时间报名。



    除此之外,另外2省发布二建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小编整理如下:


    江苏:二建注册申请启用实名认证


    近日,江苏建设人才网发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启用实名认证的公告,内容提到:自2020年6月19日起,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启用实名认证方式,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内人员数据的安全,自2020年6月19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启用实名认证方式。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认证方法


    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可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址:http://www.jszwfw.gov.c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自然人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点击“姓名”→“用户中心”→“账户设置”→“实名认证”,通过选择“支付宝”、“我的南京”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2.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通过选择“支付宝”、“我的南京”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二、注册申请步骤


    1.二级注册建造师聘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系统发起注册业务申请。


    2.已实名认证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需5日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点击“登录”,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个人登录,对申报业务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企业方可提交申请;5日内未对申报业务信息确认的,申报数据自动失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9日


    河南:2018及以前遗留证书开始发放


    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领取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二级建造师证书2020年6月23日起开始发放,以下是通知详情:


    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在我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河南省)标准,依规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目前证书尚未领取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证程序


    1、考生如确认自己证书尚未领取的,请首先在2018年及以前遗留证书信息表中点击下载相应证书信息文件;


    2、在证书信息文件中查找个人证书信息,并记录证书信息内容。如查找不到,则不属于本次遗留证书领取范围。考生如果确实需要证书,可以按照证书补办程序申请补办(请参见河南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的证书补办及信息更正服务指南)。


    3、领取2016年度及以前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领取2017、2018年度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


    三、领证地点


    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B238室。(暂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


    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保管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度证书保管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度证书保管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度证书保管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保管期限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来源:蜂聘 http://www.fengpin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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